近日,移动、联通、摩托罗拉成都公司等55家本地通信运营商、无线电设备生产和销售商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了《成都无线电通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自身的无线电通信经营活动提出自律要求。 据悉,本地无线电通信企业以自律公约形式进行行业约束尚属首次。目前到成都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了频率的本地车载电台、对讲设备以及专网无线电设备有5000~6000台,而实际销售的相应设备数量是申请数量的几倍。“没有申请合法频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仅耗费了无线电频段资源,而且会对正常的无线电频率使用特别是专网的频率造成干扰。” 按新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的,或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些行为包括机动车非法安装无线电通信设备干扰警用频率,擅自占用警用频率、非法监听警用频段,干扰正常警用调度等。而一旦出现故意对政府、军队、民航等通信系统进行干扰,或干扰无线电通讯造成后果,以及多次故意干扰无线电通讯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