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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15日 14:41 摘自:《专业无线通信》传媒 |
2005年3月8日,国家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在网上发布了“关于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和委托书的通知”。通告有关单位,《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和《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已经修订,从今年5月1日起不再接收原版申请表,只接收新版《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种种迹象表明,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已越来越重视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方面的管理,除了不间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外,还在具体管理中也统一了认识,加大了执法力度。面对混乱的无线电市场,国家要整治市场,必须从源头抓起,制造商无疑成为无线电管理部门重点“照顾”的对象。 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所有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要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才有资格生产与销售。核准证是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国家管理市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然放眼国内市场,不少制造商由于缺乏对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了解或无视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存在,非法制造了大批“无线电发射设备”流入市场,严重扰乱了国家空中电波秩序,破坏了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规划和配置,给国家经济建设、安全保障、社会安定团结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据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说,从2004年3月开始,广东、四川、黑龙江、吉林、广西等地先后出现不明电台人为恶意干扰民航无线电陆空通信频率事件,严重危及民航飞行安全。因此,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环节的管理,是从源头上遏制无线电频率干扰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正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重点对生产、销售大功率无绳电话、不合格无线电发射设备、移动电话干扰器和伪劣电视增补器的生产、经销商进行清理整治。 我们不否认,国家在监管无线电市场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从整体到局部,无线电市场有许多难以落实的实际问题。比如说对用户管理的问题,许多用户由于缺乏对无线电管理常识的了解,采购了无核准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处罚则显得很无辜。另一方面目前各无线电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上的紧缺,市场问题多,工作量大,人员少,在管理上难免出现疏漏。其三,地方核准证与国家核准证的矛盾问题到底谁说了算?一系列的问题让不少地方管理者感到棘手。 如今,随着我国无线通信市场的不断发展,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常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使用观念和法制意识,加大打击力度对无线电管理者来讲已刻不容缓。哪里出现问题,哪里自然就有解决的办法。据了解,最近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已明确答复各地无管部门就工作中碰到实际问题的执行标准和解决办法,无线电市场一场声势浩大的整顿将全面展开…… 在此提醒诸位企业,别因一纸证书而毁了你的大好前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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